明觉 发表于 2010-7-23 13:17

7月25日我们红色旅游在平山,盛夏休闲在冶河湿地

7月25日我们去平山



【主题标题】7月25日周日  盛夏,我们相聚平山冶河湿地
【 召集人】飞猿/明觉

【联系电话】明觉:13903111062

【骑行路线】石闫路--百尺竿--平山县城--烟堡村(华北军区/人民zf旧址)--王子村(人民日报旧址)--文庙-东义羊--刘家会--冶河湿地  单程约45公里。

【集合时间、地点】:集合地点:大钥匙集合
出发时间:7月25日早7点。
【活动强度】
级别:由易到难分五级
危险度:低 ★
强度:   低 ★
技术要求:中★

【物资装备】
1.骑行背包、骑行手套、太阳帽、墨镜、防晒霜、垃圾袋、水壶水袋…
2.个人用品:长裤,长袖、纸巾…
3.药品:风油精、创可贴、
4.食品:饮用水、巧克力、压缩饼干、糖。

【费用预算】自带午餐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不可迟到,过时不候,准点出发。
2. 保护环境,参加活动者请自备垃圾袋,严禁在沿途丢垃圾,所有垃圾带回市区处理。
3.体现团体精神,必须服从领队指挥安排!
4. 鉴于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,组织人和俱乐部不对活动中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,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性,风险自负。报名参与活动等同认可以上约定。
5.头盔必带.安全第一!

【报名方法】

1、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:网名、联系电话、
2、在论坛活动帖子及时跟帖,及时到达集合地点

【责任声明】
1、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。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。骑行活动开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骑行活动开始退出本次活动。
3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、财务官及活动组织者。

明觉 发表于 2010-7-23 13:19

由于电脑原因帖子发晚了,不好意思!:sleepy:

英雄无我 发表于 2010-7-23 14:07

好活动  支持

阿斯匹林 发表于 2010-7-23 14:21

阿斯匹林报个名.争取参加

卡尔牛 发表于 2010-7-23 15:08

报名!参加!

猴子 发表于 2010-7-23 15:26

报名参加!!!

府君 发表于 2010-7-23 15:53

参加。我给英雄无我带瓶白的喝喝。

阿海 发表于 2010-7-23 16:21

报名参加,俩人。

英雄无我 发表于 2010-7-23 16:47

谢谢  府君大哥 一直惦记我 好感动哦  25号集合点见 我带五香花生米   好吃不贵luke73ss

英雄无我 发表于 2010-7-23 16:49

参加。我给英雄无我带瓶白的喝喝。
府君 发表于 2010-7-23 15:53 http://www.luk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   大哥  别背玻璃瓶的太沉  {:1_267:}

兵心依旧 发表于 2010-7-23 18:35

好活动 可惜周日上班 只有羡慕的分了

自由风 发表于 2010-7-23 22:31

有事去不了,强烈支持,望大家玩好。期望下次骑行

自由风 发表于 2010-7-23 22:40

英雄大哥,可别喝多噢

英雄无我 发表于 2010-7-24 13:58

英雄大哥,可别喝多噢
自由风 发表于 2010-7-23 22:40 http://www.lukeclub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  嘿嘿  酒不醉人 人自醉  皆因友情最珍贵!很开心和大家同行:victory:

猴子 发表于 2010-7-24 23:10

郁闷啊!明天有事不能去了,祝大家玩的开心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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