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觉 发表于 2010-6-10 23:39

6月14日南紫沟休闲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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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题标题】6月14日南紫沟休闲游,观古村,蹬山,吃大锅菜.

【 召集人 】飞猿/大桥/明觉

【联系电话】明觉:13903111062

【行程安排】和槐安路与西二环交口西北角集合。槐安路-山前大道-梁庄-土地庙-长河-南紫沟,原路返石。

【骑行路线】单程35公里。

【集合时间、地点】:集合地点:槐安路与西二环交口西北角集合
出发时间:6月14日早7:30点。
【活动强度】
级别:由易到难分五级
危险度:低 ★
强度:   低 ★
技术要求:中★

【物资装备】
1.骑行背包、骑行手套、太阳帽、墨镜、防晒霜、垃圾袋、水壶水袋…
2.个人用品:长裤,长袖、纸巾…
3.药品:风油精、创可贴、
4.食品:饮用水、巧克力、压缩饼干、糖。

【费用预算】午饭AA。注意自带餐具!

【注意事项】
1. 不可迟到,过时不候,准点出发。
2. 保护环境,参加活动者请自备垃圾袋,严禁在沿途丢垃圾,所有垃圾带回市区处理。
3.体现团体精神,必须服从领队指挥安排!
4. 鉴于户外运动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,组织人和俱乐部不对活动中产生的任何意外事件负责,请参与者正确评估活动存在的危险性,风险自负。报名参与活动等同认可以上约定。
5.头盔必带.安全第一!

【报名方法】

1、报名者应提供以下资料:网名、联系电话、
2、在论坛活动帖子及时跟帖,及时到达集合地点

【责任声明】
1、本活动为非盈利性质的自助游活动并有一定的危险性,参加者须对自己的安全负责。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,组织者有义务组织救援或改变行程,但不承担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,特此声明。骑行活动开始后,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声明,否则,请在骑行活动开始退出本次活动。
3、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,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,赔偿责任领队不承担,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领队声明依法解决,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领队声明。代他人报名者,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,赔偿责任领队同样不承担。本领队声明中关于免除领队赔偿责任之约定效力,同样及于本次活动副领队、收队、财务官及活动组织者。

明觉 发表于 2010-6-10 23:44

本次活动,可以根据自己的体力,在到达南紫沟后,可以选择爬山,真人CS,愿意继续骑行的车友,可以去白果寺,南紫沟到白果寺约11公里,返回后在南紫沟吃大锅菜。感谢飞猿老兄的提前踩点!

水晶鞋 发表于 2010-6-10 23:52

哈哈沙发坐到了!!

水晶鞋 发表于 2010-6-10 23:53

可以摘山杏儿吃!味道好极了!

敬言 发表于 2010-6-11 09:39

感谢大师,感谢飞袁兄,没事参加。

海盗 发表于 2010-6-11 09:58

不上班,争取去玩去!!

快乐果 发表于 2010-6-11 10:08

又有活动了?我看有没有时间哦,有时间了俺也想去哩,主要是想吃明觉老兄做的大锅菜了.

老高梁 发表于 2010-6-11 14:48

{:1_229:}    吃明觉老兄的大锅菜了,哈哈

英雄无我 发表于 2010-6-11 15:06

支持 明觉的活动 ,让新队员锻炼一下luke51s

爱上单车 发表于 2010-6-11 16:04

单车和夫人至少有一个去,不排除二人同去{:1_246:}!!!!!!!!!!

豪杰 发表于 2010-6-11 19:02

时间允许一定参加,到大自然去舒展一下筋骨。

郭大夫 发表于 2010-6-11 20:35

值班中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郁闷

猴子 发表于 2010-6-11 22:31

我要去{:2_185:}

向往 发表于 2010-6-11 22:55

争取参加,想吃大锅菜

明觉 发表于 2010-6-12 01:00

南紫沟村四面环山,西南部有土路与井元路相接,村内住户近些年已陆续迁至山外,村民的民宅保存完好,院内栽植以石榴为主的果树,村庄周围林木茂密,以杨、槐、栾树、辽东栎等为主。村外栽植大面积的酸石榴,约有五万余株,成为本地一大特色景观,另有桑树沟和枣树沟分布于村庄东部。由于山场汇水面大,由村庄中间通过的山沟内常年有水。并依托封龙山,交通方便与井元路相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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