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歌 发表于 2009-10-13 16:42

一点看法

近期那首歌很是流行,我也听了很多次

听听就算了,表给外人说
说了也就说了,表在这个论坛上发来发去

不合适,让人为难

醉也无人管 发表于 2009-10-13 16:44

同意天歌的意见,私下听听,乐呵乐呵得了,发在论坛的确不雅!

棕色棉花 发表于 2009-10-13 17:55

是啊是啊,骑骑单车,听听音乐,那里都能找到乐趣

爱吃的小猪 发表于 2009-10-14 09:43

不知道是不是我想的那个,如果是的话,确实不雅。

无心 发表于 2009-10-14 12:07

同意。
听了一遍,知道怎么回事了,就没想再听第二遍。
丑的东西怎么就那么容易宣扬呢?
其实我们生活的城市还是有很多好的。。

天歌 发表于 2009-10-14 21:38

不是高雅不高雅
说实话,我听这歌都快掌握获鹿方言了

只是觉得不易在这个网站空间出现讽刺ZF的话题

联想 发表于 2009-10-16 21:27

是什么歌啊  天歌∶“【表】给外人说”   受传染了吧  嘿嘿

联想 发表于 2009-11-2 20:02

终于知道是哪首歌了  认真听了一遍后  感觉就如无心姐姐所言  不想再听第二遍

阿泉 发表于 2009-11-3 12:33

同意大家的观点。

那西 发表于 2009-11-3 19:56

支持天歌。

小蚂蚁 发表于 2009-11-5 17:54

自己的城市自己不爱,别人更不爱了。就好像自己的家一样,鄙视这首歌的作者。

想钱想疯了 发表于 2009-11-5 21:27

不是雅不雅的问题```而是这个论坛的问题```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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