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慧 发表于 2009-5-23 15:26

黑河官员被狗咬了

本帖最后由 安慧 于 2009-5-25 07:27 编辑

009-05-黑河市公安局、黑河市畜牧兽医局、黑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、黑河市卫生局联合颁发的公文里,我们得知,从2009年5月23日开始,也就是公文颁布后的第三天,黑河市区以及周边农村将禁止家养宠物犬只,从5月20日起,严禁市民携带宠物进入江堤、公园、广场、早市、学校、体育场馆、车站等所有场所,如有发现,将有一只杀一只,即对居民的“所养犬只一律捕杀”。
起因是:黑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、党组书记郝会龙,以及黑河市常委、纪委书记陈亚平在江边散步,被一只叫“雪茄”的中亚犬(猛犬)咬了,被咬的是陈亚平,郝受到惊吓。
笔者由此看到,权利的特殊性,和不可侵犯性,无论是人或者动物,将被严厉打击!
管理养狗首先培训养狗人,有的养狗的人道德素质低下,缺乏对人的起码尊重,造成不该发生的事件,不具备养育能力的不应办理养狗证书.
  狗是畜生,自古狗咬人很常见,但由于主人的放纵致使伤人,还为狗辩护强词夺理就不正常了,制定养狗需知条列.让养狗人首先懂得与人为善,再给予养狗证.狗咬了路人,主人居然还有说辞. 爱心何在?
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况:徒中遇狗凶叫,并步步向前逼近.路人用目光向狗主人求助,狗主人不动,不止,却向我发出:别~怕~它~!它不咬人~!
主人不喊他的狗,却给路人叫胆儿,我吓晕,他俩谁是畜生啊?!
   昨天晚上我居然吓着一只狗,夜晚10点正在跑步,正黑没有路灯的一段,只看到一个人在前面,我健步轻盈一路跑到那人旁边,脚旁一只狗像被踩到尾巴一样狂叫一声,它没发现我的突然到来,几乎在同时,我被它吓的也大声惊叫,惊恐的叫声,在黑暗中连在一起,就在当时我听到它发出哗哗~的声响,以为那狗在吐,后来想一定是吓汆了.唉~虽然我当时也很惊慌,从结果看来,还是我胆比狗大了.幸亏心脏结实,否则真有倒下的危险,那样"撤离"可是太突然的意外了.
   养狗没什么不好,问题是管理好,路,毕竟是专门为人准备的,狗走在人路上应该注意什么?高速车道,慢车道,人行道,都是规矩,狗走在与人同行道路上,至少应该有主人控制它行使的绳索.不然狗想突发什么,谁知道呢? 要求狗与人一样懂规矩以本人看来,可实现行不大,但养狗人最起码应懂得只有人类是第一爱,和第一重要性.懂得了这个道理,自然就会处处小心,当意外偶或发生,态度自然向人友好,事件的摩擦也自然消失.养狗培训是有必要的,有利于人们的养育技术和整体素质提高,不仅仅是简单的交费发证.
至于黑河市两位官员被动物所伤,即发通令,所有养犬一律捕杀,其惊恐不亚于夜晚遇狗.打骡子马也惊,要是那官员遭到人的伤害了呢?也一律杀无赦?村女认为权利对人和社会的责任是维护.让人们学会管理,不是管制.空间才会广阔,人际才会和谐. 权利才会巩固.

绿驴 发表于 2009-5-23 18:05

黑河官员跟狗一般见识?

那西 发表于 2009-5-23 22:28

狗见识。:lo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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