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工商局: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>你对人民交代的过去么
本帖最后由 安慧 于 2009-5-15 17:46 编辑在我们国家,还有多少机构没有公费旅游?这个答案如同有多少官员是清廉的,只有官员自己能回答这个问题.
<山东工商局: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>
这样的结论使我不禁要问,谁是我们国家最宝贵的财富?我认为是人民,只有人民才是这个社会前进的动力,官员们不过是其中之一,他们决没有用使用公共资源的特权,利用公款出国,是贪污的一种形式公款私用,公款吃喝与贪污也没什么分别,但在官场却认为是最清白的一种公共消费行为.这种混淆是非形式的存在,根源在于有错不纠,有错不认,有法不依.其结果导致的是,社会道德混淆,无是非观念,上梁不正导致下斜风气昌盛.首先官员们应该认清一个问题,公款是谁的资源.公款公用.而且必须得到有价值的利用才是正确的.人民的资源才是有保障.
<山东工商局: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>的解说,反映这样的社会现象不在少数,看来废旧再利用,是最好的节省,如果说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,那么官员公费旅游自然也不存在违规,倒是那处分在今天看来是多么荒唐和多余行为,直接挪过来,不就更节省时间了?结果告诉官员们,犯了错误是可以改正的,机会在几个月后,代价是以纳税人的血汗做后盾.
健全法规规范行为,官员们是社会的楷模,远古的英雄自然让人敬佩,但更具有时代影响力的往往是眼前的领头人,上行下效,社会风气,道德观念无不在社会体制的影响下,官员们得到什么样的特殊政策也直接影响百姓的行为观念.
当人们抓住一个小偷,人们痛恨,常常有对其过激的愤怒行为,但对待官员们的错误百姓大多是漠视了,同样的偷盗行为,后者带来的社会危害和损失要远远超过小偷的破坏行为,这是为什么呢?因为百姓不得已放弃了对权利的主张,只作为自身直接保护,去痛恨小偷.这样的社会责任轻重混淆,我认为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很多<山东工商局: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>所致.
任何行政的处分,不仅仅是对党内纪律的体现,更主要是的对人民有个正确的交代, 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公共资源保护意识,保护公共资源是公民的责任.
山东工商局:公费旅游官员处分已过复职不违规>这样的解释,对人民交代的过去么? 什么时候才能依法惩治了那些。。{:1_268:} 习惯了,麻木了,打酱油去了! 躲猫猫去吧luke71ss 不过 想想也是啊 犯了错误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啊 给个机会也可以啊 不过应该让他到底下慢慢连上来 路过......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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